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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废的反义词(18个)

本文汇总了 18 个作废的反义词,分别如下:

  1. 有效 [yǒu xiào]:指具有法律效力或实际作用,常用于描述文件、合同或措施等在规定范围内可以正常使用。
  2. 生效 [shēng xiào]:指某种规定、协议或法律正式开始具有约束力或作用。
  3. 成立 [chéng lì]:指某种协议、组织或条件被认可并具备合法性或有效性。
  4. 可用 [kě yòng]:指某物或某事仍然具有使用价值或功能,未被取消或废弃。
  5. 适用 [shì yòng]:指某种规则、方法或物品适合于特定情况或环境,能够正常发挥作用。
  6. 有用 [yǒu yòng]:指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,能够满足需求或解决问题。
  7. 落实 [luò shí]:指将计划、政策或措施付诸实施,使其具备实际效果。
  8. 实行 [shí xíng]:指某种制度、规定或方法正式开始执行,具有约束力。
  9. 启用 [qǐ yòng]:指正式开始使用某物或某系统,使其进入有效状态。
  10. 通行 [tōng xíng]:指某种凭证、规则或方法被普遍接受并可以正常使用。
  11. 认可 [rèn kě]:指对某事或某物的合法性、有效性予以承认或接受。
  12. 确认 [què rèn]:指通过核实或验证,承认某事或某物的有效性或真实性。
  13. 执行 [zhí xíng]:指按照规定或计划进行操作,使其具备实际效用。
  14. 通过 [tōng guò]:指某种提议、文件或措施被批准并具有合法效力。
  15. 批准 [pī zhǔn]:指上级或权威机构对某事予以正式认可,使其具备实施条件。
  16. 有效期 [yǒu xiào qī]:指某物或某事在特定时间内具有作用或法律效力。
  17. 可行性 [kě xíng xìng]:指某计划或方案具有实施的可能性和实际价值。
  18. 合法性 [hé fǎ xìng]:指某事或某物符合法律规定,具有正式效力。

作废的详细解释和用法

作废(zuò fèi)是一个常见的汉语词汇,主要用来表示某物或某事失去原有的效力或作用,通常用于描述文件、合同、票据、规定等因特定原因不再具备法律效力或实用价值。作废的概念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,尤其是在法律、商业和行政领域中,用来指明某些原本有效的凭证或协议已经无效。

 

作废的使用场景非常广泛,比如在处理过期票据时,相关机构会宣布其作废,以防止继续流通造成损失或误解。作废还可以指某些政策或规定由于不符合实际情况而被取消,不再对相关人员或事务产生约束力。这种情况往往伴随着新的替代方案出台,以确保事务的正常运转。

 

作废的语义中还隐含着一种终结或废弃的意味,比如在文学作品中,作废可能被用来比喻某些承诺或约定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兑现。作废作为一个动词,既可以主动使用,如“宣布某项规定作废”,也可以被动使用,如“该文件已被作废”,展现了其语义的灵活性。

作废的经典出处:

作废的优质例句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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